青島市黃島區把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規劃,狠抓落實,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大力推廣綠色節能建筑,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到2015年末,全區25%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可再生能源在城鎮新建建筑中的應用面積達到50%以上。全面執行建筑強制性標準,新型墻材應用比例達到100%。
積極推進綠色規劃。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城鄉規劃理念,增加綠色規劃專題內容,科學確定城市密度,推進中心城區空間緊湊布局,引導土地混合利用。深入研究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地下空間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研究分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從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等方面進行綠色等級研究,在建設項目用地規I杓鋪跫中增加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有關內容,鼓勵建設綠色建筑。
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城鎮建筑設計階段要100%達到節能標準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在審批規劃建筑設計方案中,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積極開展綠色農房示范和農村危房改造節能改造試點建設,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圍護結構保溫、太陽能光熱利用等適用技術、產品。加快實施綠色城鎮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城鎮爭創國家“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試點”。
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強建筑設計方案規劃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建設單位申報綠色建筑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設計文本,應當依據綠色建筑的相應標準和規范編制綠色建筑專項內容。規劃編制應當充分考慮適合本地區的通風、采光等自然條件,合理確定建筑空間布局,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對于設計文件規定采用的沒有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技術標準的新技術、新材料,應當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審定后方可使用。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嚴格按照相應標準和規范縲新躺建筑專項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對達不到綠色建筑相應標準的,不得出具綠色建筑審查合格文件。建設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已通過施工圖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建設單位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過后,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縞昵肼躺建筑設計評價證書,提交評價標識申報書、工程立項批件、申報單位的資質證書、工程設計圖紙和相關綠色技術工程方案。
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積極開展公共建縋芎耐臣啤⒛茉瓷蠹坪湍芐Ч示等工作,確定重點用能單位、高耗能建筑和標桿建筑。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能耗監測數據中心,在建設項目辦理“合理用能審核”和“建筑節能審查”時嚴格管理。所有公共建筑要同步設計、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緗ㄖ要同時安裝節能監測系統。對新建、改擴建的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積極推行能效測評標識和能耗定期報告制度。實施公共建筑用電限額管理,對超額用電的征收超標準耗能加價費。
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積極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嚴格落實《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中關于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的強制性條款,普及太陽能熱水利用,積極推進被動式太陽能采暖,穩步推進太陽能光伏在建筑上的應用。對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的項目不予通過建筑節能認定。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復合及深度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城鎮新建建筑中的應用面積要達到50%以上。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要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積極發展加氣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材料、一體化屋面、低輻射鍍膜玻璃、i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加大高強鋼、高性能混凝土、防火與保溫性能優良的建筑保溫材料等綠色建材的推廣力度,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深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城鎮規劃區禁止使用黏土制品。對不按照設計要求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項目,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不予返i,并按規定處罰。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確保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比例達到100%。
不斷促進建筑節水。新建、i建、擴建建筑的節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采用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否則不予通過建筑節能認定。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設置雨水收集利用裝置,建設區域性中水回用系統,提倡應用透水路面工程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