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主體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申請由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單位)提出,鼓勵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請。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的項目應當完成施工圖設計并取得施工許可證。
(二)申請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的項目應當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工資和工程款。
(三)申請標識的建筑,在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環境設計和施工等方面體現綠色建筑特色,采用適合于綠色建筑的技術、工藝與產品,施工質量、運營管理等具有較高的水平。在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節能、節材、節水、節地、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室內空氣質量與智能化系統建設等方面效果顯著。
三、申報方式
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可通過 “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http://www.gdcic.net/)首頁進入,也可直接從網址http://59.41.62.130:21019/進入。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資料應真實、完整。所有圖紙文件都必須提交通過施工圖審查的版本,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資料清單
序號 | 資料名稱 | 數量 | 要求 |
1 | 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承諾書 | 1 | 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需與注冊信息一致,申報單位蓋章后上傳掃描件。詳見附錄1 |
2 |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書 | 1 | 由系統自動生成。評審通過后,申報單位需從系統中導出申報書,打印蓋章后郵寄至評價機構歸檔。 |
3 | 申報人員身份證明 | 1 | 申報人員同時應為本項目系統管理員,申報人員身份證明由所在單位蓋章后上傳掃描件。詳見附錄2 |
4 | 施工許可證 | 1 | 申報面積應不大于施工許可證面積。 |
5 | 更名證明文件 | 1 | 申報項目名稱與施工許可證名稱不一致時須提供,上傳掃描件。 |
6 | 工程規劃許可證 | 1 | 當申報面積與施工許可證面積不一致時需提供。 |
7 | 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 1 | 申報運行標識須提供,設計標識不用提供。 |
8 | 建設、設計、咨詢、施工、監理、物業單位證明文件 | 各1 | 提供單位簡介及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其中,申請設計標識的提供建設、設計單位證明文件,申請運行標識的提供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物業單位證明文件,如有咨詢單位參與的,還須提供咨詢單位證明文件。 |
9 | 建筑、暖通、給排水、電氣、結構、景觀專業圖紙 | 各1 | 1、各專業圖紙文件需為帶圖框信息的PDF文件,且每張圖紙應為單獨PDF文件,不能幾張圖紙集中在一個PDF文件中。 2、每個文件的文件名應明確圖紙名稱,方便查找。 3、每個專業至少需上傳一個壓縮包的圖紙,壓縮包命名格式為“XX項目建筑圖紙”。由于系統要求每個壓縮包不超過200M,圖紙較多的項目可上傳多個壓縮包,壓縮包命名格式為“XX項目建筑圖紙(1)”、“XX項目建筑圖紙(2)”…… |
10 | 其他證明材料 | 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類別分別提供,詳見附錄3~6,根據系統填報頁面下方的“證明材料”要求上傳。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得分情況提前準備。 |
五、申報流程
網絡評審分為項目注冊、形式審查、專業評審和公示公告共四個階段,每個階段均有時限要求,各單位務必按時完成,具體如下:
1、申報單位在系統注冊系統賬號,填寫項目基本信息,成為項目管理員。
2、申報單位上傳《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承諾書》《申報人員身份證明》《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掃描件,完成項目注冊。
3、評價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核、確認。評價機構在2日內完成項目確認,資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報單位,申報單位按要求重新提交資料至項目注冊完成。
4、項目注冊完成后,申報單位在系統上填寫項目申報信息,并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填寫完成后提交項目形式審查。
5、評價機構收到申報材料后應于7日內對項目進行形式審查,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應在10日內補正資料(超期將視為形審不通過),再次提交形式審查。 資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評價機構終止項目評審。資料符合要求的,通過形式審查。
6、形式審查通過后,評價機構應組織專家組進行專業評審。對專家組評審不通過的條文,申報單位應在10日內按專家意見完成修改回復并提交二審,至所有條文通過專家評審(原則上專家審查最多二審)。二審未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評價機構將終止項目評審。專業評審應該30日內完成,申報單位補資料、專家現場查看時間除外。
7、評審通過的項目,評價機構在5日內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10天。
8、公示無異議后,評價機構出具《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評價報告》(系統生成)。
9、評價機構或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公告。
10、系統生成證書編號,評價機構制作并頒發相應等級的綠色建筑標識證書。
系統流程圖(見附件)
六、申報聯系方式
申報綠色建筑一星級設計、運行標識的,請咨詢當地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申報綠色建筑二、三星級設計、運行標識的,請咨詢廣東省建筑節能協會綠色建筑專業委員會,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先烈東路121號2號樓204室
郵編:510500
電子郵箱:gd_ljw@163.com
聯系電話:020-87745141、020-87744467
附件:附錄1~6
附錄1 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承諾書(模板)
附錄2 申報人員身份證明(模板)
附錄3【省標設計】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證明材料清單(DBJT 15-83-2017)
附錄4【國標設計】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證明材料清單(GB T50378-2014)
附錄5【省標運行】廣東省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證明材料清單(DBJT 15-83-2017)
附錄6【國標運行】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證明材料清單(GB T50378-2014)